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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侨网讯 根据中国侨联章程规定和中国侨联第六届十次常委会议的建议,经第六届六次全委会议讨论决定: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于2004年上半年在北京召开。
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是在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是进一步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的动员大会。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归侨侨眷,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不断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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