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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治家)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有关部门获悉,珠海新近通过全市节能降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将节能任务分解到各区和经济功能区,实行问责制,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区(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不参加年度评奖、不授予荣誉称号。
根据即将实施的《珠海市单位GDP能耗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对象为珠海各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该考核采用量化方法,满分100分,其中节能目标40分,节能措施60分。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级。
同时,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统计体系,加强统计工作的预测性与科学性。珠海市还将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密切监测全市单位GDP能耗目标完成情况。
围绕节能目标,珠海市还将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投向对珠海市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起重大作用的项目上,其中包括鼓励各相关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鼓励新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从而降低珠海市单位GDP能耗。
珠海市有关部门还计划加大对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在全市推广使用节能灯,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消灭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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