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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潘先生出境定居的经济补偿问题
2003-06-23 16:22:23 

  潘先生来信: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请问在什么地方能够查询到关于在职人员出国定居的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法规的具体条款,比如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或《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这些文件的具体条款,如何查询?谢谢!

  潘先生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我们的答复如下:

  潘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关于您询问有关在职人员出境定居政策法规的具体条款,现答复如下: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2号)(详情请浏览“广东侨网”的“政策法规”栏目)

  一、对于获批准出境定居的职工,享受的一次性离职费不属于《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在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第二十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

  更具体详细的有关政策法规,您直接向深圳市侨办查询即可。(地址:深圳市红宝路8号4-8楼邮编:518001电话:0755-5567450)

  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编辑:李美仪)


作者: 稿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
邮址:gdsfqb@gdnet.com.cn 电话:(020)87351637 传真:(020)8735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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